今年以来,龙泉市卫生监督所坚持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目标,积极提升管理效能、转变执法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一是入企服务有态度。今年以来,龙泉市卫生监督所积极入企开展职业病防治普法工作,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职业病诊疗康复、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等内容,倡导大家主动学习和宣传好《职业病防治法》,并对大家关心的职业健康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对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类型以及防护提出意见建议。截至目前,累计入企指导50余家,开展企业职业病防治普法培训会3次,培训企业100余家,发放资料200余份,全面提升了职业分类管理重点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首违不罚”显温度。今年9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区域实际和营商环境优化需求,动态管理事项清单,出台《<关于在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意见>的补充意见》,明确对涉及11个监管类型36个处罚事项的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龙泉市卫生监督所积极贯彻学习,对符合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形,按规定程序落实“首违不罚”,并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在初次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中,既向企业讲解了法规要求,帮助全面“体检”健康发展,又减轻了企业负担,法理情理有效兼顾,让企业感受到了执法温度。
三是分类监督提力度。今年,龙泉市全面启动“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暴露水平、暴露人数等,用人单位的暴露风险级别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风险最高)。截至目前,龙泉市已组织、指导118家用人单位通过“职业健康在线”系统进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自查,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分级、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并进行审核,实现了自查率73%,分类率73%,提高了智能化监管水平。对于今年体检中发现2例早期矽尘肺病例,对员工及时监督企业调离原工作岗位和完成防尘改造工作,对1家企业是历史复杂原因造成职工健康损害,根据法律法规免予行政处罚,对自身企业管理原因造成的职工健康损害的,在自由量化范围内给予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实现了差异化监督执法,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力度。
下一步,龙泉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践行服务承诺,将执法融于服务,用服务助推执法,积极推广职业病预防管理服务管家等模式,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建立公平法治、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出力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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