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四批)。当中披露了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薛城区小龙坎火锅店对其商品作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4月,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薛城区小龙坎火锅店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薛城区小龙坎火锅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店内宣传牌、点餐页面宣称“鲜切牛嫩肉”“鲜切牛肥拼”“鲜切牛板腱”的菜品,所用食材均为速冻调理肉制品而非鲜牛肉;当事人宣称“草原肥牛”的菜品,所用食材的产地为山东省滨州市;当事人宣称“养生乌鸡卷”的菜品,所用食材为鸡肉乌鸡的混合肉卷(食品标签配料表首位为“鸡肉”)。
当事人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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