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通知,自22日起取消本科毕业生享受贷款支持政策仅限毕业五年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限制;取消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享受贷款支持政策仅限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限制。
据介绍,此举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人才安居作用,支持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在当地就业创业。
通知说,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经过认定的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当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同时符合多项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借款人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在阶段性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期间,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单人80万元、双人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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