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分布广、线路长、管理难度大,多元发力、长效管护是关键。自2019年辽宁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以来,目前全省各级路长总人数达到1.2万人左右,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辽宁省的“路长制”主要按照“政府主导、专群结合、互动共治、长效常态”的原则推广,构建了以县、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主要领导分别为县、乡、村三级路长的管理责任体系。2020年各县区在建立“路长制”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又成立了以交通运输、财政、公安交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县乡路长办公室,形成了多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农村公路管理格局。
在“路长制”工作牵引带动下,各级路长定期调度农村公路工作,协调推动工作开展,农村公路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抚顺县、沈阳市沈北新区、凤城市、北镇市等区县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路长制”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等配套制度办法,盘锦市将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融入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沈阳市沈北新区、庄河市开发应用农村公路信息管理系统,抚顺县开发应用农村公路“智慧路长”客户端,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辽宁多地还以推行“路长制”为契机,大力推行群众和专业力量结合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模式。近年来,各地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春季、秋季养护会战,扎实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年均整修农村公路路基1.2万余公里,清理边沟1.5万余公里,修缮沿线附属设施2800余处,治理村屯路段2000余处,新植、补植绿化1500余公里,全省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此外,辽宁省还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公示范围,设立“路长制”公示牌7100余块,并积极扩大公益性岗位,吸收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年均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2000余人,发放劳务报酬2900余万元,全省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岗位稳定在1.2万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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