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1月3日,唐河县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法官胡红林、范聪聪到张店镇人民政府,为张店镇政府以及所辖各村的领导干部作“行政执法权规范行使”相关法律政策宣讲。
范聪聪以行政处罚法为视角,具体从行政处罚的概念及种类、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及实施主体、管辖、程序、执行六个方面展开,讲述行政执法权的规范行使。在讲解过程中,范聪聪还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结合法院行政审判实例进行以案释法。
为让群众更好地理解行政处罚的惩戒属性,范聪聪通过例举“张某打架被派出所罚500元”“李某砍2棵树被责令种10棵树”等小案例形象地阐明何为行政处罚的减损权益、增加负担;为避免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程序问题,范聪聪例举了“原告白某诉被告某局为确认违法及行政赔偿案”“原告高某诉被告某局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案”等行政审判实践案例,更为清楚地展示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易出现的实体认定及程序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
此次宣讲活动内容全面生动、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唐河县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乡镇行政执法水平,为推动乡村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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