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聚焦

晋中市灵石县:一企业污染严重,百姓苦不堪言,谁来管?

时间:2023-01-16 12:16:22 来源:今日快报

  “企业污染,百姓遭殃,却无人来管。”日前,一则发生在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让当地老百姓怨声载道的某企业“污染严重,祸害当地群众,却无人问津”的事件,引起了记者的高度关注。为以视正听,还原事实真相,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和采访。

  现场调查:企业污染严重,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2023年1月4日,记者因公务在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采访期间,意外接到多位居住在该辖区一家名叫灵石县天星燃气厂区附近的当地群众联名投诉。他们众口同声向记者反映,该燃气厂每天都在排放有害气体,且气味非常刺鼻,使人头昏目眩。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当地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让他们苦不堪言。

  随后,记者在多位群众的引领下,来到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天星燃气厂区外现场了解调查相关情况。

  在现场,记者一抬眼就被厂区内冒出的一股股浓烟所震撼:气味相当刺鼻,几个硕大的烟囱高耸云天。灰色的天空,干枯的树木,杂乱的电线,远远望去,显得如此的破旧、萧条和沉重。

  记者发现,站在产区外面切身感受,很容易看见空气中有大容量的烟尘、粉尘到处飘洒随处可见,空气中散发出一股刺鼻难闻的气味。很显然,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空气质量非常糟糕,令记者深感震撼和惊讶!

  “在如此这样一个脏、乱、差的环境里,空气能新鲜吗?天空能变成蓝色吗?白云还敢出来潇洒吗?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能不受影响吗?”同行采访的小张看到现场的情景后,不禁发出她由衷的担忧:

  那么,企业造成如此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当地老百姓生活带来了哪些影响?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几位当地村民,一位姓闫的大爷气愤的告诉记者:

  “产区每天排放有害气体的时候,我们每天的生活都被有毒的气味笼罩着,被这种有毒的气体熏得头昏脑胀,恶心呕吐,简直无法再继续生活在这里。

  随后,其他几位当地群众也向记者表达了他们对企业污染的强烈不满。他们告诉记者,灵石县天星燃气厂的污染,对于他们而言是致命的破坏。

  他们说,“企业每天轮流的冒黑烟和蓝烟,气味难闻到让人窒息,周围的树木都是黑色的,因为污染严重,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企业采访:负责人敷衍

  2023年1月4日,针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天星燃气厂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记者拨通了灵石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电话,把灵石县天星燃气厂的污染问题叙述了一遍,之后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把该企业污染的问题向主管部门灵石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的主要领导做了反馈。随后,又隔了将近一个星期,天星燃气厂有一位姓车的负责人给做出了解释。

  让记者没想到的是,该负责人又说了一大推让人难以信服而又冠冕堂皇的“各种理由和托词”,还说要给转红包,记者直接挂断电话。

  此时此刻,记者不禁住发出疑问:这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竟然能在政府监管部门问询相关污染问题的前提下,避重就轻敷衍塞责,他们又具备怎样的背景和后台,才能让企业在公然违规生产,污染环境,而企业的生产经营依旧风平浪静风生水起?

  记者手记:企业环保违法,监管部门应顶格惩罚,刻不容缓

  据专业人士介绍,燃气污染对人的危害不容忽视,它会致人引起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甚至致癌。

  而在企业排放的烟雾中更是含有大量的废气、二氧化硫、黑灰尘、烟尘等污染物,这些烟雾一旦超标,必然会污染环境从而影响周围的空气质量乃至人们的身心健康。

  当前,在冬季采暖即将来临之际,全国各地都在狠抓落实各项环保工作,想方设法搞好当地环境的空气质量,为广大老百姓营造一个健康绿色的生存空间。

  然而,灵石县天星燃气厂却致老百姓的健康于儿戏中,记者希望当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能够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对这家恶意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违法行为进行顶格惩处,形成强有力的律法震慑,把《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责任,还当地群众一片绿水青山。

  而在对企业的违法惩处方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在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中明确表示,当企业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当污染企业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排放的污染物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此外,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是专门对环境污染纠纷进行受理和投诉的公益性环保组织,可以代替受害者进行环境公益诉讼,当事人如遇环境污染也可以向该中心进行投诉解决。

  此事后续进展如何,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敬请广大读者诸君拭目以待。

  来源:http://cn.baijieit.com/2023/161578.html

华夏发展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华夏发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 QQ:2732028340 如未与华夏发展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华夏发展网 www.theonej5.com 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2022007115号-1

华夏发展网内容均采集自网络,如有问题请将投诉发送到邮箱axlt6@qq.com我们会及时处理!